【聚焦关注】西宁市主城区省内道路班线客运运价调整的公示

2023.04.07

  按照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与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做好全省道路班线客运运价及汽车客运站收费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青交[2022]47号)和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的《关于加快落实全省道路班线客运运价及汽车客运站收费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青交办[2022]73号)要求,现将我站所发送的省内各条线路新费率执行运价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3年4月2日—2023年4月8日,公示内运价于2023年4月9日生效执行。